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4368 证券简称:湖南设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或权益作为出资用于实施公司设立、兼并收购或扩大再生产等项目以获取资本性收益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为按本制度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投资项目。
第三条 投资的类型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指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的生产性用房等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线工艺更新或技术升级等改造性项目投资(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修、设备例行更换项目除外)等;
(二)股权投资,主要指在境内外设立子企业、参股企业及其追加投资,以及受让股权、对非出资企业新增投资、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债转股等为诉求的投资行为;
(三)无形资产投资,主要指以获取非自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产能或能耗指标等;
(四)金融投资,主要指入股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和对证券(股票、债券等)、期货、信托、保险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金融性产品的购买行为;
(五)BOT、PPP 等模式所涉及的股权性投资;
(六)上述形式以外的其他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总额是指一个项目竣工投产或实现预期收购目标
概算所需要的全部资源投入总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融资和担保等投入以及项目前期所花费的尽职调查、中介服务费用等。
第五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体现股东意志。
(二)聚焦主业,项目遴选应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效益为先,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四)规范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国资监管的相关
要求。
(五)严控风险,投资标的和投资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执行团队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相适应。
第六条 不同类型的投资实施分类管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本制度框架下
分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七条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管理流程
第八条 公司党委会对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前置研究。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投资决策。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九条 根据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股权及股权类投
资、金融投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资金计划的合理性、项目资金支出、税务筹划(如涉及),参与项目财务测算审核等;办公室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的法律合规性进行审查;技术质量部负责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战略发展部负责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数字科技中心负责投资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维护管理;纪检监察部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投资过程中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审核。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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