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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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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五期)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南设计”、 “公司”、
“辅导对象”)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
管规定》 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南设计与西部证券签订的《关于湖南省建筑设计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
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 西部证券指派了由邹扬、刘俊瑶、周驰、赵真、曾媛、潘少
光、张卓、江武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小组”)对湖南设计进行
辅导,其中邹扬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刘俊瑶担任辅导工作的现场负责人。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西部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
资格和能力,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 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辅导
小组主要采取现场尽调、组织召开会议、现场或远程答疑、为辅导对象集中授
课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同时,辅导人员实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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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辅导对象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学习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和其他证券
市场相关知识。确保辅导对象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
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其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2、督促辅导对象学习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相关知识,确保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形成有效的财务、内部
约束和激励机制。
3、辅导小组持续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结合发行上市的相关要求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
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协助公司进行整改。
4、 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情况,并对公司
合规经营、规范治理等事项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同时,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
机构一同开展辅导学习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对象分享资本市场动态并传达最新
监管信息。
5、辅导小组每季度对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进行网络检
索,并结合查阅征信报告等形式,定期对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
合规等事项进行核查。
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西部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
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正常。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本次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积极配合西部证券为辅导对象提供专项
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促进和推动了辅导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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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虽然已经建立起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但随着公
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高公司内控
水平,进一步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本辅导期内, 辅导小组持续督促公司遵照执行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公
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提高内控管理效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督促公司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辅导小组将会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定
期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
司合法合规经营;同时辅导小组加强对公司主要人员的辅导培训,加深辅导对
象对我国资本市场及监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强化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意识。
2、 持续跟踪监管政策
持续关注整理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资本市场数据,向辅导对象持续传
达最新的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动态相关信息,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学习最新的监
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西部证券辅导小组将联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和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加强对辅导对象的培训,让辅导对象知悉信息
披露和履行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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