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18:49:02 股吧网页版
贵鑫环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公告编号:2026-051

证券代码:874369 证券简称:贵鑫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2、如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或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依法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按法律、法规、规

公告编号:2026-051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4)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负有责任的股东,公司可以依据其公开承诺停止发放现金红利;对于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法调减或停发其薪酬、津贴;

(6)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具体原因,并尽最大努力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2、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通过公司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或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具体原因,并依法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公告编号:2026-051

2、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因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