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369 证券简称:贵鑫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互动原则。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策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中层、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股转公司网站(www.neeq.com.cn)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二)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股东参会的便利性,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将按监管要求提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
(三)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实施重大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如有,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2、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情况;
3、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4、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5、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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