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370 证券简称:天立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天立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天立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天立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夸大事实、虚假陈述等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财务数据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天立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16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对本项议案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合理,符
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
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
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因正常的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内容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
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
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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