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371 证券简称:讯汇科技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赵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6-009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赵文杰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敏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姚依琴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振江、薛菁、臧千春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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