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5
关于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达”、“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向新康达派出刘劭谦、安源、陈显鲁、李恒、姚天恩、程图展6 位具有辅导资格的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阶段辅导不存在人员变动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辅导期自中信建投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报送备案材料后,安徽证监局进行备案登记之日开始计算。中
信建投证券与新康达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正式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贵局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确认辅导备
案受理。新康达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实地调查及现场辅导、组织自学辅导、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辅导,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搜集公司业务、财务、法务相关底稿,关注辅导对象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2)组织现场辅导及自学辅导帮助接受辅导人员全面理解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最新监管动态;
(3)开展现场、电话及视频会议会同其他中介机构解答公司疑问,讨论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4)根据辅导工作的进程检查接受辅导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适时调整与改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发行人开展了第一期上市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辅导小组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的方式,结合中国证监
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集中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以及修订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与《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向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系统性介绍了境内资本市场概况、审核监管动态及案例分析、当前上市辅导工作的最新监管规定、辅导规程及注意事项,使公司接受辅导人员深刻了解辅导工作的重要性、辅导工作的目标和辅导工作的总体计划,并为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安排并制
定学习计划,对当天请假未参加人员,辅导小组向其发送了学习资料并要求其自行学习。
2、辅导小组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全面学习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示接受辅导人员重点关注发行上市条件、审核关注要点、信息披露要点、辅导计划安排等内容,使接受辅导人员理解
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辅导机构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将最新法律法规
及政策文件、《北交所上市公司常见合规问题提醒手册》、辅导验收测试备考资料等相关文件下发给接受辅导的人员,由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自学,不断巩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理解。使得接受辅导人员在了解资本市场基本概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发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辅导小组通过访谈、查阅公司主营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相关行业新闻动态与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与竞争情况,并与公司进一步研讨募投项目。
4、辅导机构跟踪公司控股股东转移客户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除部分原有订单在执行外,客户新订单均以公司作为交易主体,客户转移进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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