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377 证券简称:鸿舜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 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377 鸿舜科技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黄海南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备查的《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第一届监事会汇报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列席监督董事
会、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
东大会决议,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报告予以通过。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财务总监做《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 备查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财务总监汇报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备查的《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当前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回报公 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 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200 万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网址: http://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6)。
(六)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网址: 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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