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874378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思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000,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在不考虑行使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7,000,020 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19,550,023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选择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询价结果等因素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东莞市华汇新能源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东莞市华汇新能源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45,911.75 45,911.75
合计 45,911.75 45,911.75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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