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378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34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2、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5-03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44,250.44 44,250.44
负债合计 31,977.88 3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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