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六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汇智能”、“公司”、“本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就涉及到的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修改的内容已经以楷体加粗形式反映。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引用 宋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一、基本情况 ...... 3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 3
二、业务与技术 ...... 8
问题 2.核心技术来源与竞争优势...... 8
问题 3.生产经营合规性...... 86
问题 4.行业周期性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99
问题 5.与湖南裕能等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176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7
问题 6.收入确认准确性...... 227
问题 7.关于流动性风险...... 289
问题 8.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340
问题 9.供应商及外协厂商核查充分性...... 376
问题 10.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核查充分性...... 419
问题 11.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 ...... 445
问题 12.其他财务问题...... 478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490
问题 13.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 490
问题 14.其他问题...... 521
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
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文件》《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如存在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
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
以补充说明。...... 535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2018 年 5 月,实际控制人张思沅为培养其儿子
张耀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向其转让 30%股权,并由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2021 年 12 月、2022 年 5 月,张耀城分两次将 30%股权转让给张思沅,
并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张耀城持股期间,发行人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请发行人:(1)详细说明张耀城入股、退股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份是否涉及代持,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争议;(2)结合张耀城与张思沅的亲属关系,以及张耀城在前述期间的持股比例、公司任职、参与日常经营以及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等情况,说明张耀城退出相关股权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变更。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详细说明张耀城入股、退股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份是否涉及代持,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争议
(一)详细说明张耀城入股、退股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1、2018 年 4 月,张耀城通过受让 300.00 万元股权、新增认缴出资额 1,500.00
万元,合计入股 1,800.00 万元
出于培养张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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