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87
证券代码:874378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思沅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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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对公司在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88)。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已有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上市后适用)进行了修订:
(1)《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修订)
(2)《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3)《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4)《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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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5)《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6)《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7)《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8)《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9)《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10)《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11)《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制度(上市后适用)》(修订)
(12)《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修订)
(13)《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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