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112
证券代码:874378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现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论证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等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东莞市华汇新能源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45,911.75 45,911.75
合计 45,911.75 45,911.75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可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告编号:2025-112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等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东莞市华汇新能源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45,911.75 34,441.78
合计 45,911.75 34,441.78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可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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