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874379 证券简称:舒友仪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不应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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