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87
证券代码:874379 证券简称:舒友仪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
准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告编号:2024-087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
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
担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
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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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检查。
第十二条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委员会提出的经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
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经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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