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874379 证券简称:舒友仪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的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 效地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切实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将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 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 约束: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承诺
(一)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企业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则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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