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74379 证券简称:舒友仪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 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并接 受约束措施:
一、公司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股票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实施,回购价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24-061
3、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单独或共同称为“承诺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承诺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或由承诺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承诺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全部限售股份。股票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回购价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陈述向投资者赔偿事项
公告编号:2024-06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