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4381 证券简称:钰烯股份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任免等事项,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详细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选举、职权范围、议事规则等事项由董事会另行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规定。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专人送出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二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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