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大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崔阳林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现选举崔阳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崔阳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爱华、刘训恿、金福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现聘任崔阳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崔阳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爱华、刘训恿、金福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
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现聘任王大鹏先生、宋有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大鹏先生、宋有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爱华、刘训恿、金福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现聘任韩晓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韩晓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爱华、刘训恿、金福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现聘任单晓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单晓蔚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爱华、刘训恿、金福海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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