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公告编号:2026-030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拟选举的董事长崔阳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30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总经理崔阳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王大鹏先生、宋有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韩晓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单晓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公告编号:2026-030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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