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 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
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 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
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股份转让有其他限制性规 转公司”)对股份转让有其他限制性规
定的,从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