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公告编号:2025-076
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内部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的薪酬按其任职的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
公告编号:2025-076
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
(一) 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 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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