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88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公告编号:2025-088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成员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告编号:2025-088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将相关情况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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