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0 13:09:46 股吧网页版
九目化学: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之间的关系......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结论...... 8

一、保荐结论......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8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11

六、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规定的条件...... 13

七、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13

八、对保荐人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14

九、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5

十、发行人的创新发展能力核查情况...... 20

十一、本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2

十二、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23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保荐人”或“中信证券”)接受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九目化学”“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保荐人”或“中信证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王楠楠、陈祉逾为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陈晋烽为项目协办人;指定李中杰、刘呈豪、方路航、杨翔、关欣欣、徐利成、凌峰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王楠楠,男,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8100004,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能源化工行业组高级副总裁,曾主持和参与了海目星非公开发行项目、三峡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京能集团与永泰集团战略重组、广陆数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万润股份跨境收购 MP 生物医药公司项目、迦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新经典文化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新华龙钼业非公开发行项目、财信发展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方证券非公开发行项目、万润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九目化学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最近 3 年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