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3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对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3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杰锋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杰锋氢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杰锋氢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安庆杰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层面流程: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系统;
业务层面流程: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
财务层面流程: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销售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下述项目指标高者确定: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以下(不含) 1%(含)-2%(不含) 2%以上(含)
比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以下(不含) 1%(含)-2%(不含) 2%以上(含)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指
标 定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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