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74386 证券简称:杰锋动力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公司会议室(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17 号 205 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FAN,LI(范礼)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5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的<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适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5-1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5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相关治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替代公司的现行的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120
董事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12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12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12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124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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