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 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2.创新特征与市场地位披露
准确性,问题 3.稳定细胞株开发业务合规性,问题 8.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目 录
一、基本情况......3
问题 1.股权激励的合理性......3
二、业务与技术......4
问题 2.创新特征与市场地位披露准确性......4
问题 3.稳定细胞株开发业务合规性......6
三、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7
问题 4.业绩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7
问题 5.收入确认准确性及合规性......9
问题 6.采购价格公允性及成本核算准确性......11
问题 7.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13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14
问题 8.募投项目的必要性......14
问题 9.其他问题......15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股权激励的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泰州至本、泰州至臻、泰州至同、泰州至恒、泰州至合,对发行人员工进行股权激励。(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查长
春于 2020 年 4 月向董事、总经理程千文无偿转让发行人 9%
股权进行激励,并于同年 7 月、8 月分两次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程千文于 2019 年 11 月入职并担任总经理,截至报告期末,程千文还兼任 7 家公司董事、2 家公司执行董事及1 家公司监事。
(1)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参与股权激励的合理性。请发行人列表说明各个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入职时间、参与股权激励时任职情况及入伙资金来源。合伙人存在借款出资的,说明借款出资员工合伙人的工作职责内容,与实际控制人等出借方就借款的具体约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还款期限等)、借款偿还情况,是否具备偿付能力,结合前述合伙人与实际控制人等出借方借款的约定情况、偿付能力、资金流水往来情况说明借款关系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2)关于实际控制人查长春向程千文进行股权激励的合理性。请发行人:①说明程千文与查长春就股权激励的约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形式、服务期、业绩承诺、竞业禁止、限制性条款等,并说明分两次完成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程千文入职发行人后对发行人的具体贡
献,包括但不限于程千文在发行人人事任免、人才引进、制度建设、融资机会获取、业务拓展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程千文的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入职后发行人业务拓展、业绩增长情况等,充分论证实际控制人向其无偿赠与股权份额的商业合理性,股权份额与程千文对发行人实际贡献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 2.创新特征与市场地位披露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为专注于抗体和蛋白表达、抗体发现与优化业务的 CRO 公司,业务涉及抗体表达、抗体发现、稳定细胞株开发中的多个环节,核心技术为高通量抗体表达平台、抗体发现与优化平台、稳定细胞株构建平台3 个业务平台及其附带的 11 个子技术平台。(2)发行人的抗体表达具备“高通量”、“高表达”的特点,可以同时进行多项抗体或蛋白表达服务。(3)发行人拥有 75 项专利,其中31 项发明专利,44 项实用新型专利,同时拥有 15 项软件著作权。(4)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报,2018 年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