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389 证券简称:立万精工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立万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倪志红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倪志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德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蒋晓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余佳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告编号:2025-027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冯文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冯文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孙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
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了倪志红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为连选连任;聘任了倪志红女士、朱德云先生等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都为连任。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了孙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为连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选举、任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苏立万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立万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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