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九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
和程序为: 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 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代表
人; 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 (二)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召开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保证股 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三)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 (三)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 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 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
资格证书(如适用)。 资格证书(如适用)。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 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在累积投票制下,如拟提名的董 (五)在累积投票制下,如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事候选人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时,则董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举。 时,则董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举。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 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
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 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
按下列规定进行: 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应选 (一)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 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 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 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
一人; 一人;
(二)股东投给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 (二)股东投给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其对董事候选人选举所 之和不得超过其对董事候选人选举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否则其投票无效;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否则其投票无效;(三)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 (三)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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