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以担保、信用等多种方式向银行申请额度预计5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融资等)合同、协议或凭证等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2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不会对公司的 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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