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北京证券交
易所正式受理。
鉴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至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期间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除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事宜的时间,有利于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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