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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5年8月14日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6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
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既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又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即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即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即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
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会制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
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以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薪酬待遇。

公告编号:2025-063

(二)董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照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薪酬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和高管人
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
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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