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125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审计报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审核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25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如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
2025 年 1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