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124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金达工业园区 1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春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生产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5-124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2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半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半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出具了《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2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2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5-12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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