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131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金达工业园区 1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春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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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的前期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差错更正情况出具了《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并确认更正后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 、2025 年半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和《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136)。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历史披露信息及数据进行了审慎审查,为确保信息披
露的准确性,现拟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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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5-134)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5-13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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