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6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1
第一节 股东...... 11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5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2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9
第五章 董事会...... 33
第一节 董事...... 33
第二节 董事会...... 37
第三节 独立董事...... 4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8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9
第三节 内部审计...... 50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0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51
第一节 通知...... 51
第二节 公告...... 52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8
第十二章 附则...... 59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
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683220001D。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Qilong Offshore Petroleum Steel Pip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 73 号,邮政编码:25709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9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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