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重庆美泰”或“挂牌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银河
证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收到由贵司出具的《关于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根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重庆美泰、主办券商、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审计机构”)等相关方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认真研究、及时补充调查,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其中,会计师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和律师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作为本回复附件,另行提供。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注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注 2: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1、关于子公司。 ...... 4
2.关于毛利率和境外销售。 ...... 14
1、关于子公司。
根据前次问询及问询回复,公司子公司广州荣煜未来将深耕新能源业务领域,专注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
请公司结合行业监管政策、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客户拓展、销售情况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广州荣煜未来发展及业务拓展情况,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产能过剩的风险,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行业。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广州荣煜是重庆美泰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的组装及销售业务。广州荣煜在境内采购电动自行车的部件,经组装后向境外电动自行车品牌厂商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广州荣煜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06.68 万元、1,186.63 万元,占重庆美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比例分别为 9.94%、8.38%;净利润分别为 204.90 万元、173.21 万元,占重庆美泰净利润(合并口径)比例分别为 10.43%、7.81%。广州荣煜从事的电动自行车组装和销售业务尚在发展初期且规模较小,对公司收入、利润贡献较为有限,属于增强公司产品多元性、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的非核心业务。
广州荣煜的主要产品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属于新能源行业下游应用端产品——新能源交通工具。广州荣煜的经营模式为根据境外电动自行车品牌厂商的订单对电动自行车整车进行设计规划,向供应商采购车架、电机、蓄电池、控制器等各类部件,并按照严格的工程流程、操作标准开展组装、调试、质量检测等工序,最终满足产品出厂标准和品牌厂商的要求后向境外电动自行车品牌厂商销售。截至 2023 年末,广州荣煜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55.59 万元,因不涉及电机、蓄电池等部件的生产,仅需简单的组装流水线即可完成电动自行车的组装,广州荣煜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没有自主产品品牌,主要为境外电动自行车品牌厂商提供代工服务,最终由品
牌厂商将电动自行车向境外消费者出售。
广州荣煜的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应用领域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交通工具 E-Bike(电动
自行车)
一、请公司结合行业监管政策、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客户拓展、销售情况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广州荣煜未来发展及业务拓展情况
(一)行业监管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电动自行车制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其各地方协会为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管理机构。
2、行业管理体制
2016 年 9 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助力车产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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