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874394 证券简称:重庆美泰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重庆美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重庆美泰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第二条 重庆美泰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系由重庆市美泰塑胶有限责 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由重庆市美泰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 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并在重庆市 司”)依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并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在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00226572114214Q。 码:91500226572114214Q。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
价额。 发行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
权,除非另有特殊约定或股东会明确作
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所述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条所述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出席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出席的董事会会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属于第(二)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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