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396 证券简称:长鹰硬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提高工作效率,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票发行的种类和数量、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起止日期、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及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等具体事宜;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
3、制定、审阅、修订、签署及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其他法律文件;
4、确定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及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公告编号:2025-027
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6、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审核问询等;
7、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建议,或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
8、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相应调整;
10、与相关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协议,决定并支付相关费用;
11、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代表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或组织进行监管沟通;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需、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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