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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8:41:02 股吧网页版
长鹰硬科: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4396 证券简称:长鹰硬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及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条件。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
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
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并经
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解聘,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
经理本人提出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
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
况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合同期内解聘总经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
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八)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九)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十)拟订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十一)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职;

(十二)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三)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单项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的项目投资事项(不包含股权投资);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对控股的公司担保事项;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包括资产的抵押、质押、资金拆借、委托管理、资产购买、租赁、出售和许可使用等);

(十七)在董事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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