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经过审慎调查与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的研究,同意保荐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特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合法合规性...... 9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四、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1
五、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22
六、保荐机构、发行人在本次项目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
查...... 23
七、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23
八、关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24
九、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 24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周添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17.SH)、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33.SH)、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等 IPO 项目,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686.SZ)配股项目、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17.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承销和保荐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孙骏可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了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参与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和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成倩,先后参与了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苏北、尤剑、张天、朱怡之、王放、钟巧、杨磊、朱一芯、卞睿、龚睿心、陆汉峰,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公司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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