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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鹰硬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396 证券简称:长鹰硬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5年8月27日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或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

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

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超过年度经营计划的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
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

公司证券事务投资部是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投资活动由证券投资事务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如下: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六条 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配合公司投资管理机构办理与本分支机构有
关的投资项目。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设专门的投资部门,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公司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办理指定的权益性投资项目。

第七条 项目审批权限:

1、除上述投资权限之外,董事会具有单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的收购资产(含股权)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的资产(含股权)收购总额,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为限。

2、超过以上权限的投资项目和对跨行业项目的投资,在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须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八条 公司经营计划应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证券事务
部门组织编制并由财务部负责汇总。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需于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同时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第九条 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包括:投资方向、投资重点、项目名称、性质、
投资方式、规模、效益估算、资金来源等。

第十条 年度投资计划按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审批程序
进行审批,并随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年度经营计划下达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投资计划的实施和调整,根据公司年
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及时调整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四章 投资项目立项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制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
划,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预选,并作出“项目预选建议书”。项目预选建议书应当在收集必要的资料基础上,着重就以下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

(一)与项目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

(二)合作伙伴基本情况;

(三)投资方式、规模、周期以及预期效益;

(四)风险与对策。

第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有投资项目建议权,根据公司投资原则和年度投资计
划,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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