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4398 证券简称:普特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398 普特医疗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鉴证。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剑桥公社 F 座 3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并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各项运营结果,对 2023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各项运营结果,对 2023 年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4,621,357.5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379,253.7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92,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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