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6
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浙江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在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330523665167251Y。浙江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由 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本着“人才是企业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自我发展,自主创新,自有品牌”的发展思路、以“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保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或“股转公司”)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采用浙江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浙江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对应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份额折合股份的方式出资。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吴英 1,560.6714 30.6014% 净资产折股
2 王建均 938.2419 18.3969% 净资产折股
3 CareCapital Braces Limited 765.0051 15.0001% 净资产折股
4 汇孚集团有限公司 688.5306 13.5006% 净资产折股
5 杭州特佑企业管理合伙企 459.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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