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8:49:47 股吧网页版
普特医疗: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398 证券简称:普特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可以有效地激励高级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守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4

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业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