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74399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以及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
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99.7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67,492,500 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10,699.7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267,492,5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699.7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万股。 267,492,500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二)向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 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会规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收购其股份;(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购其股份;(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其他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 他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
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 2/3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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