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修订该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5
三、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玉琴、黄振东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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