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等决策;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制订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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