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关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得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会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在本问询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目 录
问题 1.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 4
问题 2.关于经销收入真实性 ...... 83
问题 3.收入确认合规性及相关内控有效性...... 192
问题 4.销售费用的真实完整性 ...... 230
问题 5.募投项目的合理性 ...... 268
问题 6.其他问题 ...... 302
问题 1.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4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3,328.67
万元,同比下降 5.7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5.01 万元,同比下降 20.68%。(2)发行人已中标 14 项集采项目,脊柱类产品方面,集采对脊柱类产品的经营业绩影响在 2023 年基本释放。创伤类产品方面,集采中标后带来更多的终端覆盖,从而快速有效提高相关产品的销量,并实现“以量换价”。(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终端医院数量分别为 1,997 家、2,361
家、2,979 家和 2,446 家,其中三线及以下城市医院数量分别为 1,705 家、2,008
家、2,557 家和 2,080 家。(4)2024 年 1-9 月,发行人以脊柱类产品和创伤类产
品为代表的集采产品收入规模及占比下降,运动医学类产品和骨科电动工具等非集采产品收入规模及占比增长。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的具体影响因素及同行
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发行人细分产品与同行业公司主要竞品在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后的价格差异及变化趋势等,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纳入集采范围并进入平稳执行阶段”的判断依据,是否存在采购价格持续下降风险,导致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2)详细说明发行人已中标的 14 项集采项目的具体背景,中标产品在中标区域内销售是否存在限制,相应区域后续集采竞标开展情况。(3)说明发行人已中标集采的产品中,处于尚未执行、执行周期中以及执行周期后的各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数量变化情况。(4)结合主要产品对应销售区域集采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说明已执行完集采规定的中标产品,后续是否会再次纳入集采;说明报告期内,未纳入集采产品的销售情况、销售模式,未纳入集采的产品后期预计纳入集采的可能性,并分析前述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报告期各期运动医学类、创面修复类和创伤外固定产品销售额前五名的客户及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对应收入毛利及占比情况。(5)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对应销售区域主要竞争对手的集采中标情况、竞争格局、客户资质及覆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脊柱类产品在相关集采项目中始终保持优势头部地位、集采执行后发行人市场份额仍占据领先地位的具体体现。(6)结合发行人产品以三线以下城市医院为主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展下游医院的具体销售模式等,以及与主要竞争对手在营收规模、终端客户构
成等方面的差异,说明关于发行人属于“龙头企业”“头部企业”“领先企业”等相关表述是否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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