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公告编号:2026-083
证券代码:874401 证券简称:中煤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冬、于是今、岳建华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3,923,334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5,088,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可能在本次发行股份时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是否进行战略配售及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
公告编号:2026-083
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东数量不少于 200 人;
(五)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地面矿井水预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扩建总承包(EPC)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八)承销方式: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超额配售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5,088,500 股);
(十)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一)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十二)决议有效期: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毕。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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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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